说一说隋朝时期的监察制度

隋朝初期设御史台掌纠察弹劾,其长官为御史大夫,改北齐的御史中丞为治书侍御史,下设侍御史、殿内侍御史、监察御史等职。御史直接对皇帝负责,由皇帝选用。隋炀帝精简门下省机构,增设了司隶台和谒者台,与御史台合称三台,负责监察事务。

隋代的谏官言谏系统设置于门下省,掌讽议谏正,侍于皇帝左右。门下省设谏议大夫以及纳言、给事黄门侍郎等职官。谏议大夫在履职时,不受门下省最高长官纳言的约束。

隋朝的监察制度为唐代的监察制度奠定了基础。但是,由于皇帝独断专行,监察制度无法发挥作用,沦为皇帝为所欲为的工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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