雍正年间,在献县城东有一个叫任子豪的男子,家境一般,但有一个独门独院,娶了一房美貌娇妻杨氏,日子虽然过得不富裕,但还是很安稳的。
有一天下大雨,杨氏因为一件小事跟任子豪吵了一架,负气回了娘家。任子豪心情郁闷,喝了几杯酒之后蒙着被子就睡觉了。
当夜电闪雷鸣,风雨交加,谁也没在意外面的情况。突然一声巨响划破了夜空,类似一声惊雷,很快大家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着的烧焦的味道。
大家都猜测在哪里出了事情,但雨太大,一直等到天亮之后才发现城东的任子豪被雷击死在家中。杨氏闻讯赶回来,当着左邻右舍的面,哭得很伤心。
所有人都认为这是天灾,没有人怀疑任子豪的死因,都只道是他命苦,无故被雷劈。杨氏哭着请求邻居们帮忙把任子豪下葬,这时只听到一声喝令:“慢着!”
大家寻声望去,只见明县令带着几个小吏匆忙赶来。原来明县令听到衙役报告昨夜巨雷击人,他觉得此事颇为蹊跷,特意赶来察看现场。
这时,杨氏一反常态,赶紧拦到明县令跟前,跪着说:“夫君已遭祸,还请明大人不要打扰他的安宁,他已经够苦了让他入土为安吧!”说完又嘤嘤地哭了起来。
明县令却丝毫不给杨氏情面,对在场的所有人说:“大家都退后,不要破坏现场,昨晚虽是暴雨雷鸣,但任子豪在家中睡觉,既没有触雷装置,他又不是大恶之人,为什么雷要劈他?不管是不是雷劈,必须等我们查验完之后才能入敛。”
大家都知道明县令刚正不阿,是一个一心为民的好官。于是纷纷让出了一条路,自动退到了两边。
明县令在一片狼藉中寻找着蛛丝马迹,很快他感觉到了事情不对劲,但他没有惊动任何人,而是若无其事地离开了现场。
杨氏松了一口气,她请人匆匆忙忙把任子豪葬了,因为家中物件尽毁,她准备远走他乡。
正在她准备离开县城时,明县令带人拦着了她的去路,因为跟她一起离开的还有一个叫王磊的男子。
明县令把二人带到堂上正式审问,刚开始二人都叫屈,但明县令是何等精明之人,在他抓人之前肯定早已经掌握了证据。
见二人还在强行抵赖,他实在没有耐心了,对着王磊一声大吼:“王磊,你私自买火药干什么用?”
王磊没想到明县令这么快就查到了火药的事情,但还是故作镇定地说:“进山打猎用的。”
“打猎一次二三两足够了,你为什么买了二三十斤?”
王磊还是面不改色心不跳,淡定地回答:“备长期之用。”
明县令有些生气,继续问:“你买了火药不足半月,应该还剩下很多,剩下的火药在哪里?”
王磊说不出来,但还是不肯承认,他不知道明县令早已经搜查过他的府邸,根本没有找到火药的踪迹。
这时明县令一拍惊堂木,大声喊道:“大胆王磊,用火药行凶,还敢狡辩,来人,重打三十大板。”
棍子一下一下落到王磊身上,疼得他哭爹喊娘,最后实在受不了,才不得不道出了原委。
原来他和杨氏从小青梅竹马,两人也情投意合,可王磊没出息,一天吊儿郎当,不干正事,既没好的条件也没有固定收入。
杨氏父母嫌弃王磊,不同意把女儿嫁给这样的人,托人说媒把她嫁给了任子豪。可杨氏成亲后照样不安守本分,还跟王磊暗自来往。
两人剪不断,理还乱。任子豪也不是木头,自然是发现了他俩的奸情,那天正跟杨氏理论,没想到她反咬一口,跟任子豪大吵了一架。
说是回娘家,实际上是去找了王磊,两个人一商量,决定一不做二不休,把早准备好的火药,趁着雨天打雷,点燃做了一个被雷劈的现场。
但他们俩千算万算都没有想到这个事情会惊动明县令。明县令到现场时,杨氏过于紧张已经引起了他的怀疑,而他查看了现场后,更加确定任子豪不是雷劈的。
为了让他们自动露出马脚,明县令假意离开,实则已经安排了探子在暗中跟踪杨氏,才发现了王磊。
没想到的是查王磊行踪时,发现他前几天购买了大量火药,这跟明县令的猜测完全合上了,才下令去抓的人。
杨氏被流放,王磊判了死刑,但他心有疑惑,在行刑前他问明县令:“我自认为做得天衣无缝,你是怎么发现异常的?”
“那我就让你死个明白,懂常识的人都知道雷击是由上而下,击穿屋顶的,大多数在屋顶会形成一个洞,而地面并会不裂开。
而任子豪死的现场屋顶整个被掀开,房中设施尽毁,房梁都被炸飞到一边。很明显是屋里发生爆炸,而引发爆炸的原因必须有火药,而你刚好买了几十斤火药。平常人家如果不开山,要这么多火药做什么?
所以你最有可能是实施爆炸之人,当然在抓捕你之前,我们也查到了你跟杨氏的关系,更加确定了你的动机。”明县令一口气说完了他这两天的推测与判断。
王磊听完,心服口服,自以为做得百密无一疏,正憧憬着跟杨氏去外地过逍遥自在的日子,没想到姜还是老的辣,根本逃不过明县令的法眼。
王磊两眼一闭,无声地把头伸向了狗头铡,明县令一挥手,刽子手手起刀落,结束了王磊的一生。
害人之心不可有,解决问题有很多种办法,千万不要选择最冒险的那一种,害人害己呀!
杨氏的错误决定导致两个男人都丢了性命,而自己也被流放千里,再也不能回来,漫长的余生只能跟孤苦相伴,一切都是自作孽,不可活!
本故事为【桃子姐姐】的原创民间故事,素材取自民间传说和原创虚构,旨在丰富读者业余生活,寓教于乐,与封建迷信无关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