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的谈判策略是先谈价格,再谈合同条款,听起来似乎是合理的,但若合同条款有较大变化,且明显对对方不利,那么这样谈肯定是有问题的。
这样会给对方得寸进尺的感觉,也会让之前达成的共识毁于一旦。无论是报价还是其他合同条款,都是合作的一部分,所有的决策也是整体考量的结果,切忌像挤牙膏似的,一会想要这个,一会想要那个。
最主要的是,不是你想要什么,就能得到什么。
她理直气壮地告诉我,她想要按什么价格去谈,还想要增加违约条款,如果她能搞得定,当然好了,一切都将对我方有利,所以一开始我没有反对,直到她连价格都搞不定的时候,我才又和她沟通。
我问她:“我们的最终目的是什么?是不是完成续签,且争取能一次性签三年?”
她说是的。
我又问她:“那么你在报价的时候,是不是签约越长,价格越优惠?“
她也说是的。
我继续说:”那之后你要谈的违约条款,是不是让人不敢签三年,只敢一年一签,你说对吗?“
她说是的。
所以呢?你自己的策略就是这样前后矛盾吗?好不容易搞定了价格,又缩短了周期,这个结果是我们想要的吗?哪个对我们更重要呢?
她说明白了,于是就有了昨天写的报价方案,前后就一致起来了,也能更快促成合作。
她一方面怕对方在价格谈定之后又减少数量,一方面也在做同样的事情。我告诉她,既然你担心别人出尔反尔,你自己就不能先这样做,否则你加一个条件,对方再置换一个条件,这样谈下去就没完没了。
所以一开始报的方案就是整体方案,没有拆开来先谈哪个后谈哪个,否则任何一方变卦,之前的承诺都不作数,一切重头来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