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惯三:要事第一
对我来说要事第一就是把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最重要的事情。比如:
一、去年拿证以后恰逢老板决定对团队进行改革,我“拒绝”了老板兼任他的助理的要求(由他帮我负担一部分费用),成为了一名独立执业律师。我非常清楚老板的杂七杂八事务真的非常多,所以哪怕独立执业前途未卜,但是我希望我可以多花些时间在做案子上面,尽快提升自己成为一名靠专业能力立足的律师。
二、在家附近租一间房子用来办公,把路上的时间节约下来做重要的事情。
现在并非是一定要去律所办公,并且家里离律所实在是远,路上往返要花3.5-4小时。租了这间办公室,用来看书、提升专业能力、陪孩子的时间多了。
习惯四: 双赢思维
作为律师,其实是非常需要有双赢思维的。律师和客户之间的双赢非常重要,若任何一方输,哪怕案子最终有好的结果,后续可能也很难有长久的合作。
原被告之间的双赢也同样重要。一个案子最好的结果并非一定是一方赢另一方输,事实上现在几乎每个案子,在立案的时候,法官都会问是否愿意接受调解,一方面当然是为了节省时间节约司法资源,但另一方面,调解很多时候更容易达成双赢的结果。接下来,陆续会有多个案子要进入调解阶段,运用双赢思维的机会来了。
所以对自己接触的每一个案子,可以多花一些时间,多想想要如何做,才能更好地实现双赢。
习惯五:知彼解己
了解我的客户,根据ta的性格特点来沟通,提供法律服务方案。
开庭前的准备工作,除了研究案件材料,甚至做庭前模拟,也应该花点时间去了解一下审理案件的法官的风格,在网上看看他的庭审视频等,这样在庭审时更能随机应变。
了解对方客户和律师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