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的案例,也十分有趣。主要围绕着一个男主人公的犯罪行为命题的。如案情所言,董某应该算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了,又赌博、又打老婆,还把老婆打死了,又协助组织卖淫,又高速行驶。然而,就这么一个拥有辉煌战绩的人,居然在强奸过程中,被一个小姐反杀了,想想也是死的够憋屈的。但法律考试就是这样,无论现实中有多么不靠谱,但就是可以发生,你能奈我何啊?
案情
董某(49岁),系无业人员,整日游手好闲,四处滋事。
问题:
1、董某在方某的地下赌场帮忙,两人多次合谋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金钱。某日,参赌者赵某识破了骗局要求退还所输的钱财,董某和方某百般抵赖,不肯退还,并将赵某打成重伤。董某的行为构成何罪?应如何处罚?
构成赌博罪和故意伤害罪,应当数罪并罚。本题中,董某和方某以赌博为业构成赌博罪。又因拒不还钱,而将赵某打伤,属于故意伤害罪。董某的两个行为成立两个罪名,应当数罪并罚。
2、董某在“好哥们”郑某的怂恿下身穿警服,冒充民警去发廊“扫黄”,让发廊老板给自己2万元好处费,否则就把小姐抓去警局。老南诚惶诚恐,立即照办。期间董某发现一个小姐脖子上戴着金项链,伸手要拿,小姐不肯,董某便拿出玩具手枪相威胁,小姐只要将金项链奉上。董某的行为构成何罪?应当如何处罚?
构成招摇撞骗罪和抢劫罪,应当数罪并罚。董某冒充警察招摇撞骗,应该从重处罚。在招摇撞骗的过程中,董某当场适用暴力相威胁(而非凭借假警察身份相威胁),而且当场取得财物,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,构成抢劫罪。董某两个行为,构成两个犯罪,应当数罪并罚。
3、董某经常与妻子吵架,某次争吵时居然用菜刀将妻子砍倒在地,献血横流,董某见状心生悔意,连忙呼叫车将妻子送往医院。此时,恰逢下班高峰期,车在路上堵了一个小时,送到医院后,其妻子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医生说,若早送来半个小时,其妻就无生命危险。董某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中止?董某的行为与妻子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因堵车的介入而中断?
董某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中止,堵车的介入因素不能中断董某与妻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。董某虽然心生悔意,并积极送妻子送医院。但,由于介入因素是晚高峰,属于正常介入因素,并不异常,因此,并不能中断董某砍倒妻子的先行行为,因此,董某的行为与妻子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因堵车而中断。
4、董某经人介绍认识刘某,并了解其在背景组织妇女卖淫,刘某让董某给自己帮忙,董某表示同意。先后帮刘某运送20多个小姐上京卖淫,董某的行为构成何罪?
董某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。本案中,董某帮助刘某运送小姐,并未具体参与实施组织卖淫的实行行为,而是为组织卖淫的实行犯提供运输的帮助行为,符合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。
5、某日,董某在运送小姐的途中,与一司机发生摩擦,该司机对董某言语挑衅,董某气愤不过,两人便在限速70公里的道路上加速至100多公里飙车,最后两车同时撞毁停在路边的一辆价值100万的奔驰车,董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?如果构成,构成何罪?
董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。办案中,董某与另一司机违反交通规则,超速行驶,飙车,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的后果,且远远超过了交通肇事罪规定的30万的标准,这也就不属于单纯的追逐竞驶的行为了,因此,董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。
6、杨某被骗至北京卖淫,不肯就范,董某便对其动手动脚,意图强奸,杨某奋力反抗,抄起身旁的花瓶将董某砸死,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?
杨某的行为是特殊防卫,不构成犯罪。杨某的行为是针对强奸罪这一暴力犯罪,符合特殊防卫的要件,虽然造成了董某死亡的结果,但不承担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