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妈!我今天吃了张罚单!”
“罚单?”
又不开车哪来罚单?我正疑惑,这小子拿着纸头伸到我眼前:“我骑自行车逆行,路口被警察拦下了。说不可以骑,只可以推着走。”
“啊!这样啊!这也开罚单!”想自己前几天骑上自行车没出镇,雨就下大了,决定转坐公交车,掉头逆行。快到路口,看见敬爱的警察叔叔盯着我,但没吱声。还能是因为我看到路口是红灯,赶紧下车躲过了?
“我出地铁站,顺行的那边没车,逆行的这边有,我就想骑到第一个路口拐到顺行的道上呢,他就在路口等着呢!”
他眉飞色舞地说着,好像不是吃了罚单,而是收到了喜报。
正切菜的我瞅了眼罚单,50元。记得好像汽车违章一次就200,这非机动车倒是便宜。
“我上班快到公司的一个丁字路口,几乎天天有七八个警察'守株待兔',查摩托车带人,我还真不知道自行车也有违章罚款。”我与他互通信息。
过了那个路口往前,如果顺行就要过马路到路南,不多远的前一个路口又要折回路北,而且那是一条主干线,两个路口红绿灯都特别长。
疫情紧张期间人少车少,我都是直接在路北逆行而上。
现在企业都正常复工了,上班高峰期特别拥堵,路口又都有交通警察,我虽不知骑车逆行要罚款,逆行不对还是知道的。
前边到公司,不过是七八百米,我又喜欢走,就自觉地改为弃车步行,无形中帮自己躲过了。
相对于我们这一代,儿子他们从小受教育,社会公德比我们遵守得要好。过马路要走斑马线,红灯停,绿灯行,他小时候带他外出,总是会被他拉扯提醒。
可现在,也跟他老妈一样,偶尔会冒出点取巧的念头,没想一下就撞到了枪口,这倒霉催的!
不知道现在是不是严格执行了,还是认真学习,切实遵守,没准哪天乱穿马路也罚款了呢(积习难改)。
想着就查条款,开始查到的是处罚20~200元,感觉50块钱不算重。
后来码这文拍照片才发现罚款参照的是89条,才知道处罚是分机动车和行人、非机动车两条,89条是专门针对行人、乘车人和非机动车的。警告,罚款5~50元,50元是最重的处罚了。
虽然被按照了最重的处罚,还是觉得重点好。只是警告,罚几块小钱,不痛不痒的,只会助长人性的投机心理。
一早把新发现说与小子,末了加了句:我觉得还是重点好,不重不长记性!
“对!就是!”娘俩愉快地达成共识。
三十五条
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。
第八十九条
行人、乘车人、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;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,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。
第六十一条
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,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。
第六十二条
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,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;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,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;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、人行横道的路口,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,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。
第六十三条
行人不得跨越、倚坐道路隔离设施,不得扒车、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。